星期日按理說是Holiday,不用工作的。


    一早,Karen從冷凍庫裡拿出一隻冷凍小豬,用鋸子努力把小豬鋸成一片片豬排,打算帶到公園野餐用。原以為早上就會去公園,沒想到東晃西晃,都不見有出門的動作,所以只好和Vesper去餵個小豬,打發一點時間。一直到傍晚時分,John才分批把大家載到公園去。


 
這隻小豬鋸起來可是必須要孔武有力才行。


    公園環繞著湖,可以游泳、划船,是鄰近居民主要休閒場所。John興致勃勃拿出他帶來的球具,教大家玩「丟球」運動,John尤其力邀我和Vesper參與,可是我們實在不懂這個運動的樂趣,最後只剩Winnie陪著他玩。除了我們,還有一群人也很開心的在另一場地玩著。後來去到都爾,也看到許多人在玩這個「丟球」運動,看來在法國是很受歡迎的一種運動。



John、Karen和Winnie討論誰的球離目標色球最近,Vesper很無奈的站在一旁。


   原來這種運動叫做「滾球運動」,起源於法國,法文為Petanque,意指雙腳黏在一起不離地。玩家站在擲球區,將手中的小鐵球往目標色球丟,而鐵球越接近色球的隊伍即可獲得勝利。由於不像其他運動激烈,甚至可以穿得漂漂亮亮的玩球,滾球因而成為法國各社交圈中最常玩的休閒運動,並被視為法國人「Life Style」的象徵。(資料來源:中正E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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